何秀蘭及前任助理黎紹珍 就報章報導作出澄清 就東方日報及太陽報在11月22日分別大字標題「何秀蘭涉炒助理避長服金」及「何秀蘭涉無理解僱助手」的報導,何秀蘭及黎紹珍小姐有以下澄清:
何秀蘭及前任助理黎紹珍 就報章報導作出澄清
就東方日報及太陽報在11月22日分別大字標題「何秀蘭涉炒助理避長服金」及「何秀蘭涉無理解僱助手」的報導,何秀蘭及黎紹珍小姐有以下澄清:
何秀蘭對傳媒在投票前夕未有留意強積金條例已經生效,作出遺漏事實的報導,深表遺憾。
200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