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眾地方展示選舉宣傳物品,可協助候選人向選民介紹自己及其政綱理念,亦可協助選民獲取更多資訊。在一個公開公平的選舉,任何人藉破壞宣傳物品宣洩個人不滿或打擊候選人,都是不尊重現有選舉法例及該區選民的表現。
說到底,最簡單、有效和文明的做法是每位選民善用手上的一票,11月23日去投自己心目中的候選人,根本無須訴諸破壞行為。
更換這些宣傳物品涉及額外的人手及開支。由於法例規定了選舉開支上限,這樣會減少我們可動用的選舉開支,影響我們的預算。惟望所有人均能夠在選舉前這兩個星期保持冷靜理性,使到觀龍選區不會再次出現類似的破壞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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