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推行清潔運動,減少廢物,考慮徵費和加重刑罰。市民不可不知。"
政府有意加重刑罰
本年六月,政府將棄置垃圾的罰款,由$600大幅增加至$1,500。
最近當局更有意將屢犯「公眾潔淨罪」的刑罰改為社會服務令。當局正在進行諮詢,市民可於11月23日前發表意見。
社會服務令通常用於較輕微的刑事罪行,近期的例子有超速駕車由別人頂包而被判刑。被罰人士可能被安排油欄杆,清潔郊野,或到志願機構服務,最高可達240小時。
任何諮詢必須廣泛向市民介紹並預留充足時間給市民考慮判罰社會服務令是否合適。我已去信促請當局將諮詢期延長。
部份老人家根本不懂閱讀單張,我將盡力協助長者了解當局的建議,和向當局表達長者的意見。
甚麼是社會服務令?
《社會服務令條例》規定14歲或以上的人被裁定犯了可判罰監禁的罪行,例如阻街、阻差辦公、無牌籌款等,法院可發出社會服務令,進行無薪工作,但不可超過240小時。
社會服務令具有補償及協助違法者康復兩方面的作用。違法者須利用餘暇時間進行無薪社會服務工作,以補償他們對社會造成的損害。違法者亦透過從事社區服務和感化主任的輔導,改過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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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垃圾徵費
政府考慮向市民徵收垃圾費,估計家居垃圾每月
$13,棄置大件的傢電,以及營商產生的廢物亦會收費,影響經營成本。
收費並不是減少廢物的最佳方法。
我會繼續督促政府:
- 在開徵垃圾費之前,牽頭推動廢物回收再造,協助居民進行回收工作,在社區內為基層創造就業機會。
- 拓展再造產品的市場,發展商機,吸引私人機構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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